各有關學院:
為充分發揮學院(院學術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院及相關高水平專家的作用👊,進一步規範國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程序⛹️♂️,提高申報質量🎷,現將預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學院於11月30日前召開學院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選題論證會,討論🧗🏼♀️、修改各學院申報人提交的申報選題及初步申報設計💎,並將選題匯總後交人文社會科學院。
二、請各學院於12月20日前召集學院學術委員會或邀請校內外專家討論所在學院教師申報書草表🚶,提出修改意見🧑🏿🔬,並向申報人反饋。各學院召開會議前🥜,將會議時間地點報人文社會科學院。
三、請各學院於2018年1月8日前將申報書交人文社會科學院。人文社會科學院組織咨詢專家對各學院提交的申報書進行討論、提出修改意見☎🥗,並反饋給申報人。
四、由於國家及省規劃辦已經對國家課題實行限項申報✊🏻,沒有經過以上程序,或經專家審定論證有明顯不足的申報書原則上不再上報省規劃辦🛕。
為充分發揮學院(院學術委員會)🕘、人文社會科學院及相關高水平專家的作用👊,進一步規範國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程序⛹️♂️,提高申報質量🎷,現將預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學院於11月30日前召開學院2018年國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選題論證會,討論🧗🏼♀️、修改各學院申報人提交的申報選題及初步申報設計💎,並將選題匯總後交人文社會科學院。
二、請各學院於12月20日前召集學院學術委員會或邀請校內外專家討論所在學院教師申報書草表🚶,提出修改意見🧑🏿🔬,並向申報人反饋。各學院召開會議前🥜,將會議時間地點報人文社會科學院。
三、請各學院於2018年1月8日前將申報書交人文社會科學院。人文社會科學院組織咨詢專家對各學院提交的申報書進行討論、提出修改意見☎🥗,並反饋給申報人。
四、由於國家及省規劃辦已經對國家課題實行限項申報✊🏻,沒有經過以上程序,或經專家審定論證有明顯不足的申報書原則上不再上報省規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