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7年度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蘇教辦研[2017]4號(附件1)文件相關精神🤛🏼,現將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申報具體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設置
1.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實踐創新計劃。
2.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
3.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評選🫱🏿。
4.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
5.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
6.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
7.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報條件
1.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實踐創新計劃
學術型研究生可申報科研創新計劃,專業學位研究生可申報實踐創新計劃。
(1)申報對象:原則上基本完成學位課程學習😳,取得合格成績💌,並能在畢業前完成創新計劃者🤹🏿。正在承擔江蘇省高校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者不得申報🥹。
(2) 立項及申報額度
擬立項100項左右🧒🏽,其中科研創新計劃50項,實踐創新計劃50項。各學科申報推薦限額為同類別2016年度招生計劃的百分之五的比例推薦。
各學科可對立項項目按不同比例配套。
(3)申報時請填寫《江蘇省研究生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書》(學術型)或《江蘇省研究生實踐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書》(專業學位)。
2.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
(1)我校申報限額為8項🧔🏿♀️,5項為重點項目,3項為一般項目。重點項目由學校按限額學校推薦教育廳,由教育廳評審🟡。未評為重點,可轉一般項目建設。一般項目由學校評審,教育廳備案審查🐛。各培養單位申報數量不超過2項,鼓勵跨學院聯合申報。
(2)申報時請填寫《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申報書》。
3.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評選
(1)我校申報限額為2項。各培養單位均可申報,每個培養單位申報數量不超過1項,鼓勵跨學院聯合申報🤰🏿。
(2)申報時請填寫《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書》。
4.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
(1)具有省優勢學科或重點學科的培養單位均可申報🧑🏿⚕️,每個培養單位申報數量不超過1項,同一學科同年度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和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不可同時申報🏂🏿。
(2)申報時請填寫《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申報書》🎽。
5.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
(1)具有省優勢學科或重點學科的培養單位均可申報🦆,每個培養單位申報數量不超過1項,同一學科同年度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和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不可同時申報。
(2)申報時請填寫《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申報書》。
6.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
(1)申報對象:工作站獲批設立已滿3 年,且近3年進站培養半年以上的研究生總人數達8人以上(含8人),申報不設限額。
(2)申報時請填寫《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申報表》。
7.研究生工作站
(1)各培養單位均可申報🚔,申報不設限額。
(2)申報時請填寫《江蘇省企業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表》或《江蘇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表》。
各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江蘇省研究生培養創新工程項目申報說明與管理辦法(2017版)》、附件3《2017年度工作站申報參考文件》👧🏽、附件4《創新工程各類申報表格》🌦🧛🏽♂️。
三、材料報送要求
1.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創新計劃
(1)《江蘇省研究生科研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書》紙質版一式3份,同時提供電子版;
(2)《江蘇省研究生實踐創新計劃項目申報書》紙質版一式3份👩👩👦,同時提供電子版;
(3)《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實踐創新計劃立項名單》1份;
(4)《江蘇省研究生科研與實踐創新計劃立項名單信息表》電子版🧑🚀。
2.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
(1)《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申報書》一式3份;
(2)《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申報項目匯總表》1份🧒🏽;
(3)《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課題申報信息表》電子版💵。
3.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評選
(1)《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書》一式3份;
(2)《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匯總表》1份;
(3)《江蘇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報信息表》電子版🤹🏽♂️。
4.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
(1)《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申報書》一式3份;
(2)《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申報匯總表》1份;
(3)《江蘇省研究生暑期學校申報信息表》電子版。
5.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
(1)《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申報書》一式3份🏊;
(2)《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申報匯總表》1份🧹;
(3)《江蘇省研究生學術創新論壇申報信息表》電子版。
6.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
(1)《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請表》一式3份🤵🏻♂️🏌🏿♀️;
(2)《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請匯總表》1份;
(3)《江蘇省優秀研究生工作站申請信息表》電子版;
7.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
(1)《江蘇省企業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表》或《江蘇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表》一式4份;
(2)《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匯總表》1份;
(3)《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認定申請信息表》電子版;
(4)《江蘇省研究生工作站項目合作協議》紙質版一式1份(此協議需要原件,復印件可附在申請表後裝訂)🚷🖌。
請各培養單位於5月22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蘊秀樓209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t_xuxiaoming@ansedu.cn🫔💇🏽。
聯系人:徐老師 聯系電話:65112257
附件:/upload/file/20170510/20170510142721_95762.zip